如果您受伤需要做鉴定,请您分清以下情况:
一、损伤程度鉴定:
1、目的:是为刑事诉讼服务,即对加害人定罪量刑所使用的依据。
2、鉴定时机:受伤当时就需要立案。
3、评定内容:轻微伤、轻伤一级、轻伤二级、重伤一级、重伤二级。
4、委托单位:必须是公安、检察院、法院委托,个人不能委托此项鉴定。
5、准备资料:①委托书(由公安、检察院、法院机关出具)。
②病历资料(没有住院的,携带门诊就诊病历)。
③影像片等检查资料。
④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或者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
二、人体损伤致残程度评定:
1、目的:是为民事赔偿服务,即对您的损伤赔偿的依据。
2、鉴定时机:不同的情况,鉴定时间各有不同,需要您到鉴定所来当面咨询。
3、评定内容:伤残一级至十级(从高至低分级)。
4、委托单位:可以是个人委托,亦可是单位委托。
5、准备资料:①病历资料(没有住院的,携带门诊就诊病历等所有资料)。
②影像片等检查资料(从受伤当时起到鉴定之日所有资料)。
③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或者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
三、保险伤残评定:
1、目的:是为保险赔偿服务,即保险公司对您的赔偿的依据。
2、鉴定时机:不同的情况,鉴定时间各有不同,需要您到鉴定所来当面咨询。
3、评定内容:保险伤残一级至十级(从高至低分级)。
4、委托单位:可以是个人委托,亦可是单位委托。
5、准备资料:①病历资料(没有住院的,携带门诊就诊病历等所有资料)。
②影像片等检查资料(从受伤当时起到鉴定之日所有资料)。
③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或者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
四、医疗损害鉴定:
1、目的:应用法医临床学与临床医学相关学科的理论与技术,对医疗机构实施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其原因力大小的鉴定,还包括对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说明义务、取得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书面同意义务的鉴定(不涉及病理诊断或死亡原因鉴定)。
2、鉴定时机:不同的情况,鉴定时间各有不同,需要您到鉴定所来当面咨询。
3、评定内容:受伤情况与医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其原因力大小。
4、委托单位:可以是个人委托,亦可是单位委托。
5、准备资料:①病历资料(没有住院的,携带门诊就诊病历等所有资料)。
②影像片等检查资料(从受伤当时起到鉴定之日所有资料)。
③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或者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
五、其他鉴定(赔偿相关鉴定,人体功能评定,诈伤、诈病、造作伤鉴定及与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等):
1、委托单位:可以是个人委托,亦可是单位委托。
2、准备资料:①病历资料(没有住院的,携带门诊就诊病历等所有资料)。
②影像片等检查资料(从受伤当时起到鉴定之日所有资料)。
③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或者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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